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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访举报指南  
  来源:龙游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0-08-18 17:49:56    阅读:1526次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和国家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对于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的范围

(一)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检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三)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四)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所受政纪处分或监察机关所作的其他行政处理不服的申诉;

(五)其他涉及党风廉政和党纪政纪的问题。

二、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在检举、控告、申诉工作中不予受理的范围

(一)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投诉请求,监察机关不予受理,信访件转有关机关。

(二)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监察机关不予受理,信访件转有关机关。

(三)对其他不属于监察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监察机关不予受理,信访件转有关机关。

三、检举、控告及申诉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按照党章和政策规定处理问题。

(二)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

(三)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

(四)维护当事人的民主权利。

(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六)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四、如何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及申诉

(一)信访人可采用书信、电话、走访、传真、网上举报等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检举、控告及申诉。

(二)采取走访方式检举、控告及申诉的,应当到纪检监察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举报的,应当推举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三)中共龙游县纪委信访室、龙游县监察局举报中心为中共龙游县纪委、龙游县监察局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的信访部门。

五、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太平西路2号(县政府大院内监察局二楼)

邮政编码:324400。

举报电话:0570-7027198

传真电话:0570-702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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